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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于2015年成立“校友会”

发布日期:2021-09-28 浏览次数:132

校友会简介

我校于2002年建校,十四年来为社会培养了几千名茶艺师、评茶师专业技术人才并涌现出一大批茶经济精英,有的学生去国外开茶艺馆、做茶叶国际贸易,有的学生做茶叶种植、茶叶加工、茶叶经营、茶艺馆经营,还有的学生做茶艺培训等。为我国茶经济的发展、弘扬中国茶文化做出了一定的贡献

    我校建校十四年以来,认认真真教学,实实在在做事,教学课程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茶艺师、评茶员国家职业标准设置课程,保证教学质量。十四年来我校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,师资力量雄厚,资源丰富,资质高,可以培训:初级茶艺师、中级茶艺师、高级茶艺师、茶艺技师;可以申报高级茶艺技师(国家职业一级)。可以培训:初级评茶员、中级评茶员、高级评茶员、评茶师;可以申报高级评茶师(国家职业一级)。

    为了促进学校与学生之间、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信息交流,加强合作,资源共享,增进友谊,共同开拓市场,大力发展茶产业经济和弘扬中国茶文化,我校决定建立“校友会”在学校与学生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,具体内容见“校友会章程”。

 

山东济南御青茶艺学校校友会章程

 

第一章 总  则

 

第一条山东济南御青茶艺学校校友会,是由历届山东济南御青茶艺学校(原济南茶艺学校)学生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。

第二条 本会的宗旨:促进联谊,交流信息,加强合作,资源共享,服务社会,共同发展

第三条 本会设在山东济南御青茶艺学校,接受山东济南御青茶艺学校的指导和监督。

第四条 本会办公地址:山东济南御青茶艺学校。

第二章  主要任务

第五条  本会的主要任务是:

(一)开展信息交流。宣传母校的发展变化和校友业绩,大力发展茶经济。

(二)提供咨询服务。协助学校与会员及会员所在的茶企业、开展茶叶科研和茶业人才培养合作,反映会员及会员单位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(经学校考察,会员单位可与学校联合开展茶艺师培训工作)。

(三)校友会协助会员及会员单位在本地区开展大型茶艺表演、参加本地区的社会公益活动及商业演出等。弘扬中国茶文化、又提高会员茶企业在本地区的知名度和荣誉。有条件的会员单位可成立茶艺表演队,学校为会员全方位培训,茶艺表演节目见“齐鲁茶文化艺术团”栏目。

(四)学校为会员提供茶文化知识高峰论坛、大型茶文化讲座及茶艺大赛、茶艺表演等活动(请见:齐鲁茶文化学院简介)

(五)学校设立“学生实习基地”---金玉茶园,也是学校的教学科研基地。会员可随时到基地参观学习,基地种植的茶叶品种有:福鼎大白毫、安吉白茶、黄金芽、金萱等。基地为会员提供茶叶种植、茶叶采摘、茶叶加工工艺、茶叶科技、茶叶销售一条龙的经营模式。学校实行教学与实践相结合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教学模式,提高教学质量会员的茶企业可加盟到学校协会(具体实施面恰)。

 

(六)校友协会为学生经营设立“学生用茶专柜”。

 

经学生提议,学校研究,为了方便我校学生经营,学校特设“学生用茶专柜”,为学生服务

 

1、学校对外不搞经营,仅限于我校学生。

 

2、茶叶全部来自源产地,质量保真。

 

(我校建校十多年以来,与全国各地茶叶源产地茶农、茶企、茶商建立了一定的业务关系,特别是単枞茶、台湾茶。)

 

3、茶叶价格低于市场批发价。

 

(请见“学生用茶专柜”栏目)

 

第三章  会  员

 

第六条 本会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。团体会员两种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 

(一)曾就读于山东济南御青茶艺学校(原济南茶艺学校)的各级学生。

 

(二)承认本会的章程,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 

(三)愿意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。

 

第七条  会员入会的程序:

 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表;

 

  (二)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。

 

第八条 本会会员有下列权利:

 

  (一)在本会组织机构成员的产生中,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 

(二)有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并获得本会提供服务的权利;

 

  (三)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批评、建议和监督的权利;

 

  (四)有退出本会的权利。

 

第九条 本会会员有下列义务:

 
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;

 

(二)积极参加本会活动,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 

  (三)为山东济南御青茶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,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。

 

第十条 本会聘请对山东济南御青茶艺学校有重大贡献的人士为名誉会员,担任名誉职务。

 

第四章 组织机构

 

第十一条 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理事会。理事会的职权是:

 
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
 

(二)选举和更换理事、常务理事;

 

(三)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;

 

(四)决定校友会的重大事宜。

 

第十二条 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关,领导、组织本会日常工作,对理事会负责。 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:

 

  (一)执行理事会的决议;

 

  (二)选举和更换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
 

  (三)筹备召开理事会;

 

  (四)向理事会报告工作状况;

 

  (五)决定设立各地区校友及有关机构;

 

  (六)决定校友会的其他重要事项;

 

 

 

第十三条  本会的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 
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

 

(二)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;

 

(三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第五章  附  则

 

第十四条 本章程经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。本章程的修改,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。

 

第十五条 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常务理事会。

 

敬 告 

 

学校协会2015年1月---3月份开始筹备,2015年4月份正式成立,并召开新闻发布会,有意参加学校协会的请随时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和QQ群。

现在开始报名,电子版申请表格请在QQ群共享下载,填写后发送到学校电子邮箱:sdjncyxx@163.com    联系人:魏老师   联系电话:0531--88666786   也可在学校QQ群联系。

敬告

 

  2015年5月13日(星期三上午10点)在山清水秀的历城区柳埠镇黄巢金玉茶园(我校学生实习基地)召开“校友会成立大会暨新闻发布会”,欢迎我校学生及会员踊跃参加。 (凡是参加会议的会员需先与学校联系报名)

 

    大会议程

 

1、校长宣布校友会会长、副会长聘任文件

2、校友会会长宣读校友会章程

3、校友会个人会员讲话

4、校友会团体会员讲话

5、有关政府领导及新闻媒体等单位讲话

6、颁发会员证书、证章

7、举办“茶席设计”友谊赛

8、颁发“茶席设计”友谊赛荣誉证书

9、香道表演

10、参观茶园并采茶

11、会餐

 

学校校友会成立宗旨促进联谊,交流信息,加强合作,资源共享,服务社会,共同发展。

 

 

 

 个人团体会员

 

 

团体会员证书

 

 

 

 

 

注:学校校友会已成立,今后凡学校的各种活动,大型茶文化讲座、论坛(包括中国茶文化与佛教,中国茶文化与道教、中国茶文化与儒教等),联合举办茶艺培训,联合举办茶艺演出。各种茶叶、茶具的经营、加盟工作等,均有学校校友会承办。学校主要任务是教学,提高教学的质量,创全国名校是我校的宗旨。欢迎我校学生加入校友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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